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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兰州市“最美导游 最美游客”评选活动今起报名

2016-08-09 17:53:02   来源:纪录网   评论

纪录网记者 顾正萍 报道

  今日(8月9日),记者通过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2016年度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活动拉开帷幕,从今日起开始报名。

  据悉,此次活动根据《2016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兰州市2016年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方案》中关于组织开展“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国公民文明旅游素质”的号召,大力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旅游者树立“爱旅游、爱生活、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理念。通过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游客的文明素质,让文明出游成为最美的风景,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旅游。


资料图

  一、参评对象

  1.持导游证(IC卡)上岗的兰州市在册导游人员;

  2.由兰州市旅行社组团前往外地旅游的游客或在本市景区旅游的本地游客。

  二、评选名额

  全市范围内评选“最美导游”10人、“最美游客”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导游”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自尊自律,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专业技能强。从事导游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导游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实践经验丰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社会评价好。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考核合格,无相关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

  4.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下列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1)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先进事迹被有关媒体广泛报道,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2)长期从事导游工作,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有感动元素。

  (3)刻苦钻研导游业务,获得中级(含)以上导游等级,或在市级(含)以上导游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4)在抗灾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二)“最美游客”评选条件

  1.遵守游览地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入,不拥挤、不堵塞道路和出入口;

  2.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果,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树木、名胜古迹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不在路椅上躺卧,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4.爱护动物,不捕猎,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5.遵守安全规定,不携带危险品进入参观游览区,不在未开放的水域内游泳、滑冰,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6.游览后,不逗留、露宿,不翻越、毁坏围墙和栅栏;

  7.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8.不污损客房用品,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9.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10.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11.有大局观,主动倡导并积极在旅游团队中宣传和践行文明旅游行为,抵制和批评不文明旅游言行;

  12.有见义勇为、扶老携幼、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行为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最美导游”评选报名地点:

  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广武商厦1311室

  联系人:李维胜 联系电话:4915236 18919845476

  2.“最美游客”评选报名地点: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29号七楼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于静文 联系电话:8847867 13809315232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候选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25日)。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活动,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展示企业和导游良好形象,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最美导游”初步候选人。

  为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可在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领取《兰州市“最美导游”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在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领取《兰州市“最美游客”初步候选人推荐表》,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也可登录兰州旅游政务网(http://www.lanzhoutour.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2.网络投票阶段(2016年8月26日—9月1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评选原则,对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核实,并将初步候选人在兰州旅游政务网等网络载体设置专栏进行公众投票。

  3.评审确定阶段(2016年9月2日—9月1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对“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进行集中审议评选,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分别确定10名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候选人人选。

  4.公示上报阶段(2016年9月11日—9月20日)。将10名兰州市“最美导游”候选人人选、10名“最美游客”候选人人选分别在《兰州日报》“创建文明城市进行时”专版、《兰州晚报》“创建文明城市”专版、兰州文明网“文明创建”专栏、兰州旅游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2016年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并命名表彰。

  六、奖励办法

  凡取得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的人员,将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在行业内召开颁奖大会,公布“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证书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核发,并通过市内及省内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先进事迹。

  2.由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文,通过市内各大主流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发布表彰决定,同时在兰州新闻网、兰州文明网、兰州旅游政务网予以公布,积极号召所有从业人员向“最美导游”学习,大力倡导全体市民向“最美游客”学习,全面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

  3.将“最美导游”、“最美游客”相关事迹集纳成册,通过《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乐游兰州》、《西部之旅》等刊物在全市范围内发行,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4.持续开展向“最美导游”、“最美游客”学习活动,请“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进课堂、上讲台,现身演讲言传身教。

  5.邀请导游代表、业界专家、旅游院校学生及主管部门在导游队伍中开展“导游职业声望大家谈”研讨活动,共同探讨如何激发导游的职业荣誉感,重树导游的职业自信和职业声望,促进导游队伍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等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6.对荣获“最美导游”荣誉称号的导游人员,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2016年兰州市“最美导游”、“最美游客”评选活动属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推荐单位和个人,须保证所填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若填写的资料涉及任何侵权纠纷,均由推荐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广泛动员从业人员及游客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实评选活动工作内涵,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做“文明旅游”的先行者,在行业内大力营造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

  2.加强学习,重在提高。从业人员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平台,在平时带团过程中加强业务技能锻炼和文明旅游的引导,将职业道德实质精神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自觉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

  3.塑造典型,广泛宣传。评选过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定期发布文明旅游工作先进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评选结束后,在兰州旅游政务网设立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向社会招募文明旅游督导员,对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访查。

  附件1

  兰州市“最美导游”初步候选人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兰州市“最美导游”初步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1500字,一式两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工作或生活照3-5张。

  二、申报须知

  以上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送兰州市导游管理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广武商厦131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维胜 联系电话:4915236 18919845476

  QQ邮箱:285592188@qq.com

  附件2

  兰州市“最美游客”初步候选人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兰州市“最美游客”初步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1000字,一式两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参加旅游活动照片3-5张。

  二、申报须知

  以上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送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29号七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于静文 联系电话:8847867 13809315232

  QQ邮箱:3323097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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